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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作者:来源: 点击数: 560发布时间:2012年7月26日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第三条的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我局网站(www.jsfda.gov.cn),进入办事指南栏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