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 点击数: 946发布时间:2012年7月14日
苏州市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2009年7月8日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为了维护广大的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商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医药行业商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吴中区社团管理部门、吴中区工商联和本商会常务理事会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二、本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本会预算,如实反映本会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本会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经费收入主要来自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费、利息收入、社会捐赠等。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的会费标准收取会费。收取会费的票据一律使用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会费收据。会员如果累计两年不交纳会费的,依照《章程》有关规定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确有重大困难的会员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秘书处核实,报常务理事会批准通过,会费可以给予减缓交纳。
四、经费开支主要用途:
1.本会召开的会员大会、年会、常务理事会议、会长会议、报告会、研讨会等工作会议的支出;
2.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的支出;
3.本会编印资料及信息费的支出;
4.本会聘请专家授课和外出考察、交流活动的支出;
5.为本会的发展需要购买固定资产项目的支出;
6.本会开展某项业务活动所需投入的费用的支出;
7.本会举办福利性、公益性事业的支出;
8.其它必需的支出。
五、使用和审批程序:实行会长审批制。各种开支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秘书长会签后,呈报会长审批报销。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
六、商会在银行专设一个基本帐户,根据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帐户专户专用,只供本会收支之用,帐户不得转让,不得出租,不得出借,不得为企业和其他单位代收代付资金。
七、为确保现金、支票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5000元,支票、商会财务印章和会长印章分人分开保管。
八、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不兼任出纳。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凭证、帐簿,切实做好记账、算帐、复核、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3.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4.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签名盖章后报送会长和有关部门;每年编制会计报表及经费收支情况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和查询。
九、 结余经费及资产管理:
1.本会结余经费转至下一年度,用于第四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事业发展。
2.本会资产为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3.本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每年度向会员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提请大会审议,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本会的财务管理制度,随着本会事业的发展,适时修改。制度的修改由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