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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药品及大部分原料药,不受美国对华加征34%对等关税影响

作者:苏州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生物医药)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 点击数: 636发布时间:2025年4月3日

       自2025年2月13日签署“对等贸易和关税(Reciprocal Trade and Tariffs)”总统备忘录以来,特朗普政府便紧锣密鼓地展开了就非对等贸易做法和贸易逆差之间的关联性调查。4月2日,白宫正式颁布了一项关于对等关税的新行政命令。该命令指出,美国每年面临庞大且持续增长的商品贸易逆差问题,仅在过去5年间已增长超过40%,在2024年将达到1.2万亿美元。特朗普政府认为,贸易不对等现象不仅对美国制造商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还造成了美国制造业基础的“空心化”现象,国内制造业和国防工业基础的萎缩极大削弱了出口竞争力,进一步加深了美国对外国生产商的依赖,从而威胁到美国的经济安全和供应链稳定,特朗普就此宣布美国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旨在通过此行政命令打破现有贸易格局。


       图源:美国白宫官网
       美国列举的贸易不对称性根源
       1. 关税差异

       外国贸易伙伴的非对等关税税率。
       2. 非关税壁垒

       该命令指出,非关税壁垒剥夺了美国制造商进入全球市场的互惠准入。壁垒包括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如歧视性许可和监管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不必要的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跨境数据流动壁垒、劳动与环境标准薄弱、腐败等。

       此外,非关税壁垒还包括贸易伙伴的国内经济政策,如货币政策和增值税产生的市场影响抑制了其国内消费,并加速该国商品对美国的出口,表现在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方面:美国此比重约为68%,但爱尔兰(27%)、新加坡(31%)、中国(39%)、韩国(49%)和德国(50%)等其他国家要低得多。

       这些不对称性使得美国发生产业外迁与资源外流,造成美国制造业岗位流失、产能下降及工业基础衰退,同时使外国企业得以扩大生产、再投资和创新,在全球经济中占据优势,危及美国经济与国家安全。
       对等关税政策
       1. 此次关税适用范围

       ① 除附件I 中所列贸易伙伴外,美国对所有进口商品自2025年4月5日起加征10%从价关税(Ad Valorem Rate of Duty)。

       ② 附件I 附件I:部分贸易伙伴特定从价税率.pdf 列明的贸易伙伴商品自2025年4月9日起适用特定税率。

       中国被额外征收34%的从价关税。
       2. 免于此次从价关税的商品:大部分医药产品在豁免之列

       ① 附件II附件II:豁免此次从价税商品附录.pdf 列明了豁免此次从价关税的商品,如铜、药品、半导体、木材制品、某些关键矿物和能源产品等。经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依据中国海关税则号对比附件II梳理核实:

       药品方面,除含胰岛素的未配定剂量药品、含去甲麻黄碱及其盐的未配定剂量药品、含其他抗疟疾活性成分的未配定剂量药品和含去甲麻黄碱及其盐的已配定剂量药品等四个税号外,豁免清单中纳入了绝大部分药品制剂(包括各类化药制剂和疫苗、抗体等生物制品),不受此次对华加征34%关税影响,目前关税水平为20%。

       原料药方面,在原有关税的基础上,大部分明确为原料药的产品如维生素类、氨基酸类、激素类、抗生素和抗感染类等也被纳入了豁免清单,不受此次对华加征34%关税影响。但少量具有单独税号的原料药品种未被纳入,包括但不限于布洛芬、去甲伪麻黄碱及其盐、4-ANPP(芬太尼类物质前体)、麦角新碱及其盐等。

       此外,在其他工业生产、科学研究等领域也存在大量应用价值的产品也未被纳入豁免,且大多叠加2018年至2024年之间的额外关税,例如在制药领域多用于有机化合物成盐或药用辅料的酒石酸和柠檬酸,此次对华加征后关税水平分别为79%和85%;再如糖精及其盐和谷氨酸钠,此次对华加征后关税水平为85.5%,甲硫氨酸、甘氨酸也未纳入豁免清单,此次对华加征后关税水平分别为79%和83.2%。

       医疗器械方面,绝大部分医用耗材、敷料、医疗设备和零部件及康复用品等均未被纳入豁免清单,特别是部分产品叠加过往已有的额外加征措施,关税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例如注射器及其零附件关税水平目前为120%,此次对华加征后将达到154%;医用、外科用手套关税水平目前为70%,此次对华加征后将达到104%,且将在2026年1月达到154%。X射线断层检查仪、彩超诊断仪、核磁共振装置等目前在45%左右,此次对华加征后达到约80%。
       植物提取物方面,芸香苷及其衍生物、除芸香苷及其衍生物外的天然或合成的苷类及其盐、醚、酯及其他衍生物和其他植物质着色料及制品等三个税号被纳入了豁免清单,目前关税水平分别为21.5%、23.7%和48.1%。
       ② 现有加征关税措施覆盖的商品。

       如2025年3月修订的1962年《贸易扩张法》232条款针对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额外关税、2025年2月调整钢铁、铝及其衍生品的进口关税。

       ③ 根据50 U.S.C. 1702豁免的商品。

       即电子、通讯、个人携带商品、人道主义捐助等。④ 针对加拿大、墨西哥的税率叠加限制。

       由于先前已就芬太尼和非法移民问题对加、墨部分商品征收了额外关税,因此目前符合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原产地规则的货物免于此次从价税,仍以优惠条款进入美国。

       加、墨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货物需缴纳25%的从价税,从加拿大进口但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能源资源和钾肥需缴纳10%的从价税。

       若针对边境问题的紧急关税措施终止,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的商品仍免征额外从价税,不符合的商品按12%从价税率征收。
        3. 其他实施要点

       不免除来自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货品从价税:

       为减少转运和避税行为,该命令或任何后续命令对中国物品征收的所有从价税率应同样适用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货品。